English

爆炸狂徒被枪决

2000-12-20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据《燕赵都市报》报道,备受人们关注的石家庄连锁爆炸案近日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法院最终认定案犯李永会犯爆炸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核准死刑。12月18日上午,李永会被执行枪决。

经法院开庭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永会于今年9月先后5次将自制的定时爆炸物放置在石家庄的公共场所和公共汽车内,其中3次引起爆炸,炸伤28人,其中一人重伤,两辆汽车及部分公共财物受损。9月28日、29日,李永会以继续实施爆炸相威胁,两次打电话要挟石家庄市政府,勒索100万美金、100万人民币(未遂)。10月23日,李永会在石家庄市一超市行窃时被发现,该超市3名保安员带其乘出租汽车回家取罚款途中,李永会持刀劫得保安50元后逃走。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爆炸罪判处李永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0元。

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核准了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